陽春三月,草長鶯飛
又逢一年植樹節,護綠成蔭不負春。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
我國重視保護綠色資源
那么關于保護林木資源的法律法規
你知道多少呢?
跟小編一起來學習學習吧
植樹節的誕生
1979年2月23日,在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上,決定以每年3月12日為我國植樹節,旨在保護倡導人民種植樹木,鼓勵人民愛護樹木,提醒人民重視樹木。
2020年7月1日起,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正式實施,將植樹節正式寫入法律。
盜伐濫伐會承擔法律責任嗎?
當然
盜伐林木,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違反森林法采伐管理制度,擅自采伐國家、集體或者他人所有的林木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條第一款:【盜伐林木罪】盜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量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濫伐林木:是指未經林業主管部門及法律規定的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并核發林木采伐許可證,或者雖持有林木采伐許可證,但違反林木采伐許可證規定的時間、地點、數量、樹種或者方式,擅自采伐本單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林木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條第二款:【濫伐林木罪】違反森林法的規定,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非法收購、運輸盜伐、濫伐的林木:是指以牟利為目的,在林區非法收購、運輸明知是盜伐、濫伐的林木,情節嚴重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條第三款:【非法收購、運輸盜伐、濫伐的林木罪】非法收購、運輸明知是盜伐、濫伐的林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重點保護珍貴樹木
所謂的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即《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植物名錄》和《國家珍貴樹種名錄》所列的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包括由省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部門確定的具有重大歷史紀念意義、科學研究價值或者年代久遠的古樹名木,國家禁止、限制出口的珍貴樹木以及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的樹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違反國家規定,非法采伐、毀壞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第三百四十四條之一:違反國家規定,非法引進、釋放或者丟棄外來入侵物種,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采伐林木需要注意什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五十六條:采伐林地上的林木應當申請采伐許可證,并按照采伐許可證的規定進行采伐;采伐自然保護區以外的竹林,不需要申請采伐許可證,但應當符合林木采伐技術規程。
農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個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請采伐許可證。
非林地上的農田防護林、防風固沙林、護路林、護岸護堤林和城鎮林木等的更新采伐,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管理。
采挖移植林木按照采伐林木管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制定。
禁止偽造、變造、買賣、租借采伐許可證。
十年樹木,百年樹人。
一樹留春,萬古常青。
植樹造林,保護環境,從你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