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訴訟中,當事人在什么情況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保全?
民事訴訟中,為了防止對方轉移、隱匿財產,保證將來判決能夠得到有效執行,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保全,包括訴訟財產保全和訴訟行為保全。
二、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財產保全的,應該提交哪些材料?
1.訴訟財產保全申請書;
2.被保全財產信息或者財產線索;
3.如果需要提供擔保的,應提交訴訟財產保全擔保書及擔保財產的權利憑證原件。
三、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提交的申請書應當載明哪些內容?
1.申請保全人與被保全人的身份信息、送達地址、聯系方式;
2.請求事項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3.請求保全數額或者爭議標的;
4.明確被保全財產信息或者具體的被保全財產線索;
5.為財產保全提供擔保的財產信息或資信證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擔保的理由;
6.其他需要載明的事項。
法律文書生效后,進入執行程序前,債權人申請財產保全的,應當寫明生效法律文書的制作機關、文號和主要內容,并附生效法律文書副本。
四、當事人提供保全擔保的形式有哪些?
1.申請人提供物的擔;蛘攥F金擔保;
2.第三人提供信用擔保、物的擔;蛘攥F金擔保;
3.專業擔保公司提供的信用擔保,如保險公司的“訴責險”等。
五、申請保全人能否采取與保險人簽訂財產保險責任險合同的方式提供擔保?
申請保全人為其財產保全提供擔保的,可以選擇與保險人簽訂財產保險責任險合同的方式提供擔保,也就是“訴責險”,即申請保全人與保險人簽約,保險人對申請保全人的財產保全行為進行擔保,如果保全錯誤導致被保全人遭受損失的,人民法院判決由申請保全人承擔賠償責任時由保險人賠償。人民法院網上保全系統已實現了當事人在線申請保全、提供擔保的一站式保全服務。采取此種方式提供擔保的,應當向人民法院出具擔保書,擔保書應當載明因申請財產保全錯誤,由保險人賠償被保全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損失等內容,并附相關證據材料。(作者單位:和龍林區基層法院立案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