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3月05日09時18分,耿某某駕駛冀B號牌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冀B掛號牌重型低平板半掛車,在連霍高速上行2383公里500米處變更車道時與任某某駕駛的甘F號牌小型普通客車發生碰撞,造成兩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當事人耿某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二款:“在道路同方向劃有2條以上機動車道的,變更車道的機動車不得影響相關車道內行駛的機動車的正常行駛。”之規定,負本起事故的全部責任;當事人任某某在本起事故中無責任。
甘F號牌小型普通客車行車記錄儀:
泉湖高速交警提醒:變更車道時,要提前觀察目標車道內來車情況,確認有足夠的安全距離后,提前三到五秒開啟轉向燈,隨后再打方向變道!不要在打轉向燈的同時打方向盤,不要不打轉向燈就變道,不要在無安全距離的情況下強行變道!安全變道請牢記:一燈、二鏡、三方向!
那么在實際駕駛過程中,在高速公路上該如何正確且安全地“變道”?
駕車出行
切不可隨意穿插變道超車!
確認安全再變道
1、燈
變道之前提前開啟轉向燈,觀察旁邊車道情況,確認與旁邊車道后方來車有足夠的安全距離,且對方無加速超車的跡象后,迅速提速果斷變道,完成變道后再關閉轉向燈。
2、鏡
觀察后視鏡,判斷周邊路況是否適合變道,確保與其他車輛的安全車距。若發現后方車流密集,不適宜變道,便需要暫時放棄變道。
3、方向
確認變道一側安全后,再轉動方向盤變更車道。
如果遇到前車突然變道不打燈
應該第一時間控制自己的行車速度
采取減速的方式緊急避讓避免碰撞
一定要緊握方向盤控制車輛前進方向
千萬不可左右躲避!
最后再次提醒廣大駕駛人
高速公路駕駛,避免不必要的頻繁變道
每次變道只變更一條車道
安全變道,文明行車
(甘肅省酒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泉湖高速公路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