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明節前的一天,2025年4月3日,廣西貴港市覃塘區山北鄉松英村某村屯覃某條兩兄弟與其堂兄覃某海三兄弟一年前因通道問題引起的鄰里糾紛,在山北鄉、村調委會的調解下得到圓滿化解,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鄰里關系重歸友好。
糾紛回顧到2024年2月,覃某條三兄弟在硬化自已新屋坪壩時未經協商把通往對方祖屋的通道一并硬化了,且在爭議通道上建起長達6米寬的門樓,導致對方通往祖屋的地塊無路可走。爭議發生后,雙方經自行協商,通過置換的方式簽訂了協議。但后來覃某條兩兄弟稱對方不履行協議;要求對方將門樓改回原來的位置,他們要用舊路通行;但覃某海三兄弟稱置換給他們的道路完全可以通行,原來的舊路也是很窄的,不可能將門樓縮到原來的位置。糾紛發生后,鄉、村兩級人民調解委員會多次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因雙方意見分歧大,調解失敗,覃某條表示將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2025年4月2日,覃某條再次邁入司法所,反映覃某海不僅建起了環屋圍墻,還在門樓西側建起兩塊水泥磚寬的圍墻,理由是為了避免今后車輛通行時撞到其門樓,造成門樓的毀損。覃某條稱對方此舉導致無法通行,要求對方拆掉門樓旁的水泥磚。
為真正消除雙方隔閡,化解鄰里糾紛,實現路通心暢,促進鄰里安定團結;在當事人來訪的第二天,鄉、村兩級人民調解委員會立即到現場查看并組織雙方現場調解。在現場,調解員充分聽取雙方當事人意見后,重點做覃某海的思想工作,指出畢竟是他先侵犯對方的通行權利在前,而且老話說“遠親不如近鄰”,為了這點小事天天發生口角,大家心里都不舒服,也讓鄉里鄉親的都看了笑話,經過耐心說服,終于打開了當事人的心結,調解員趁熱打鐵適時提出調解建議;雙方最終達成和解,當場劃清通道界線,簽訂協議書。
下一步,山北司法所作為調委會的組成人員,將繼續踐行“楓橋經驗”,用心用情用力為民服務,解決好群眾身邊的“急難愁盼”問題,用法治力量守護群眾美好生活。(作者單位:山北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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