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時代政法工作的宏大版圖中,《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是熠熠生輝的“指南針”與“航向標”,深入學習貫徹條例,是提升政法工作能力水平的關鍵路徑,意義深遠。
《政法工作條例》是政法工作的“定盤星”,深刻學習它,能夠強化政治引領。條例鮮明指出,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是根本遵循。通過深入研習,政法工作者能夠從思想根源筑牢忠誠根基,時刻牢記“政法姓黨”是永遠不變的根與魂。面對復雜多變的社會環境和隱蔽多元的風險挑戰,始終保持清醒頭腦,堅定不移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思想上、行動上與黨中央高度一致,確保政法工作沿著正確的政治方向穩步前行。
深入學習《政法工作條例》,是提升業務能力的“金鑰匙”。條例詳細規范了政法工作的領導體制、運行機制、主要任務等內容,為政法工作提供了精準操作指南。它明晰了各部門的職責邊界,避免職能交叉、推諉扯皮現象,使政法工作者在執法司法過程中有章可循、有規可依,極大提升工作效率。比如在處理跨區域案件時,依據條例建立的協同機制,各地區政法機關能夠迅速聯動,實現信息共享、資源共用,高效打擊違法犯罪,維護社會穩定。
學習《政法工作條例》,還是凝聚工作合力的“黏合劑”。它搭建起黨委政法委與各政法單位之間溝通協作的橋梁,打破部門壁壘,促使各方擰成一股繩。黨委政法委可以依據條例統籌協調各方力量,整合資源,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在基層社會治理中,政法機關聯合社區、社會組織等多元主體,借助條例構建的聯動體系,共同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提升基層治理效能。(作者單位:南皮縣人民檢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