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振興,法治先行。基層法治建設作為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為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在新時代,強化基層法治建設,對于實現鄉村振興目標意義深遠。
強化基層法治建設,要提升村民法治意識。村民是鄉村的主體,只有村民法治意識提高了,鄉村法治建設才有堅實基礎。基層可以通過開展法治講座、法律咨詢活動等方式,向村民普及《民法典》《農村土地承包法》等與他們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同時,利用村廣播、宣傳欄、微信群等渠道,定期推送法律知識和法治案例,營造濃厚的法治氛圍,引導村民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
完善基層法律服務體系至關重要。農村地區法律資源相對匱乏,完善法律服務體系迫在眉睫。一方面,加強基層司法所建設,充實專業司法人員,提高司法所服務能力,為村民提供法律咨詢、法律援助等服務。另一方面,推動律師、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務力量下沉,建立定期服務機制,讓村民在家門口就能享受到優質的法律服務。此外,還可以依托互聯網技術,打造線上法律服務平臺,方便村民隨時咨詢法律問題。
加強法治鄉村治理,規范鄉村事務管理。在鄉村治理過程中,要嚴格依法辦事,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確保各項規定不與法律法規相抵觸。在涉及土地流轉、集體資產處置等重大事項時,要嚴格按照法定程序進行,保障村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決策權。同時,加強對村干部的法治培訓,提高他們依法辦事的能力,杜絕 “一言堂” 和違法違規行為。
基層法治建設是鄉村振興的重要基石。通過提升村民法治意識、完善法律服務體系、加強法治鄉村治理,我們能夠為鄉村振興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讓鄉村在法治軌道上實現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好愿景,推動鄉村全面振興。(作者單位:荒佃莊鎮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