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鈴鈴……”辦公室電話聲此起彼伏。
“請問艾法官在嗎?我的微信、支付寶怎么顯示被法院凍結了?”
“原告起訴你未按期還款,現在他已經申請財產保全。”
“我想解除凍結,你看看我們能不能調解。”
2020年6月,被告王某向原告田某借款10萬元并出具借條,約定了還款期限和利息,被告袁某作為擔保人在借條上簽字捺印。但借款到期后,經田某多次催要,王某始終未還款。田某遂將王某和袁某訴至法院,要求兩人共同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同時申請財產保全。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全面審查田某的保全申請材料,認定其符合法律規定,迅速制發訴訟保全裁定書,移交執行局依法凍結王某和袁某名下銀行卡、網絡平臺支付賬戶等共計10萬余元。不久,王某便主動聯系法官,表示愿意還款,希望法院能夠主持調解,并盡快解除保全措施。
在與雙方深入溝通后,承辦法官鑒于案件事實清楚、權益義務關系明確且王某具備還款能力,認為具備調解基礎,在征得雙方同意后,組織雙方開展先行調解。調解中,承辦法官耐心傾聽雙方訴求,努力尋求雙方利益的最佳平衡點,經多次協商后,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王某一次性償還本金10萬元及利息1萬元,如王某未按時償還借款,袁某對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的償付承擔連帶責任。隨后,雙方共同向法院申請出具調解書,田某同步申請解除保全措施,法院依法快速辦理完畢。
該案糾紛的快速化解,充分展現了人民法院“以保促調,以保促執”的積極效果,“訴前保全”的剛性與“先行調解”的柔性相結合,既降低當事人的訴訟風險和訴訟成本,又促使當事人從“要我履行”轉變思維到“我要履行”,依法保障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從“叮鈴鈴”的急切詢問到握手言和的調解現場,岳普湖縣人民法院以“財產保全+先行調解”組合拳打出司法為民“加速度”,正是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落實“公正與效率”工作主題的生動注腳。岳普湖縣人民法院將持續深化“抓前端、治未病”理念,以訴前保全的剛性筑牢權益保障防線,以先行調解的“柔性”消融矛盾對立“堅冰”,推動“保全+調解”機制深度融入訴源治理大格局,切實將司法溫度轉化為社會和諧穩定的堅實力量,為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作者單位:新疆喀什地區岳普湖縣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