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推進區級證明與告知承諾事項清理工作,建立區級涉企文件基礎臺賬,涉企行政復議“存疑先收”“能調盡調”,開展“法治體檢”“送法進企業”等活動,指導成立臨港經開區商會人民調解委員會,源頭助力企業發展。
二是加強執法協調監督。成立區政府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局,選任特邀監督員7人,推廣“碼上監督”平臺,建立違法違規線索移送機制。開展“府檢聯動 共護民生”涉民生領域行政執法案件專項評查工作,推動案件質量提升。協興鎮、石筍鎮分別被列為省、市鄉鎮行政執法規范化試點鄉鎮,動態調整鄉鎮(街道)賦權事項,推動鄉鎮執法規范化建設。
三是優化法律資源配置。建成覆蓋城鄉的三級公共法律服務站點322個,調整補充村(社區)法律顧問50名。常態化開展“鄉村振興•法治同行”“根治欠薪”“助老護老”活動,助力村民、農民工和老年群體權益保障。不斷拓展公證業務,與農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物業公司、人事仲裁院等達成賦強合作協議。成立廣安市金證民商事調解中心,參與訴源治理,分流民事訴訟案件,降低司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