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媽媽,她是警察嗎,她能保護我們不分開嗎?
王某:她不是警察,但是她也能保護我們。
近日,王某與李某離婚后因小李撫養問題產生爭議。離婚時雙方約定:小李的撫養權歸李某所有,但因李某工作不穩定,小李仍由王某繼續撫養照顧。但隨著孩子成長,王某認為李某未能盡到良好的撫養責任,在孩子教育陪伴、生活照料等方面存在諸多不足,同時小李也到了入學的年紀,出于對孩子未來的考慮,王某向法院提起變更撫養權訴訟。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深知此類涉及未成年人撫養的糾紛,判決或許能快速結案,但無法真正化解雙方矛盾,甚至可能給孩子帶來二次傷害。為此,法官與王某、李某分別溝通,耐心傾聽二人的訴求與委屈,精準把握矛盾焦點。在面對面調解過程中,面對雙方的爭執與情緒宣泄,法官始終保持平和態度,從親情維系、孩子成長需求出發,結合法律規定,循循善誘地引導雙方換位思考。經過多輪細致調解,王某與李某終于放下成見,達成調解協議:小李由王某撫養,李某每月給付撫養費,并在不影響小李生活和學習的情況下,享有每周四次的探望權。案件調解成功后,王某鞠躬對承辦法官表示感謝,并送上了錦旗。
錦旗雖輕,情意卻重。它不僅是當事人對法官工作的認可,更是對法院踐行司法為民理念的充分肯定。近年來,靖宇縣人民法院始終將群眾利益放在首位,積極探索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在處理家事糾紛時,堅持調解優先原則,將法律的剛性與司法的柔性相結合,努力做到案結事了人和,讓司法的溫暖傳遞到每一位當事人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