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興平法院馬嵬法庭法官貫徹“如我在訴”工作理念,努力緩和雙方當事人對立情緒,成功調解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矛盾糾紛得以妥善化解。
受理劉某某訴朱某某、李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后,承辦法官仔細查閱卷宗材料,考慮該案系熟人之間借貸矛盾,數次與雙方當事人進行溝通,了解案件實情,爭取以調解的方式化解矛盾。因借款金額較大,時間跨度長達13年,劉某某希望盡快要回欠款。承辦法官本著“以調為先,以調促和”的原則,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向雙方當事人釋明相關法律規定,耐心安撫對立情緒,告知朱某某、李某某要尊法守法、恪守誠信。承辦法官依據調解工作實際,采取“背對背”+“面對面”的調解方式,努力引導雙方當事人換位思考、互諒互讓。最終,經過承辦法官情、理、法等相融合的耐心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調解意見,該案件得以妥善解決。(作者單位: 陜西興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