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所改制、破產等業務工作的服務范圍廣,涉及層次深,工作效率高,是廣大當事人進行國企改革的好幫手。
一、改制工作主要工作范圍是:
1、 全面論證并提出可行的改制實施方案,包括產權多元化與員工持股的規范設計,主輔分離,輔業改制的規范操作方案等。
2、 為改制企業進行改制輔導,包括輔業改制的法律實務、輔業改制的規范操作程序、改制后企業的規范化管理、改制企業領導與員工所關心的諸多相關問題等。
3、 為改制企業修改、審查、起草所有的改制文件。
4、 代表改制企業委托和指導評估、驗資、審計等中介機構的規范操作,并協調相應關系。
5、 出具法律意見書。
6、 代理改制企業對“三類資產”和實現產權主體多元化的上報認定;對規范勞動關系、吸納富余人員、接續社會保險的上報審核認定;免稅申請;工商注冊等一系列手續。
二、破產工作的主要范圍是:
(一) 進行破產程序前的一切準備工作,包括破產預案的制定,主管部門及法院批復受理所需要的所有材料的準備工作。
(二) 法院指定擔任破產清算組組長、副組長、組員,或受清算組委托擔任其代理人進行全方面操作和配合,包括:
1、 破產企業的接管工作。
2、 債權債務的登記、認定、清理工作。
3、 協調、完善、指導評估、審計、拍賣等中介機械的工作。
4、 清算報告、分配方案的制訂與起草工作并使其在債權人會議上順利通過。
5、 職工安置工作。
6、 協調各政府部門或各清算組成員部門的相關工作。
7、 法院及清算組交辦的其它與破產清算有關的工作。
(三)破產后的企業職工重組工作。
三、產權轉讓及兼并的服務范圍是:
1、 全面調查了解受讓方或出讓方的資質,商業信譽、經營情況、財務狀況、管理、資產情況。
2、 參與轉讓兼并談判。
3、 起草、審查、修改轉讓兼并合同。
4、 為轉讓及兼并相關事項出具法律意見書。
5、 提供和轉讓有關的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