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5日,申請人熊某來到廣安區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工作人員熱情接待了熊某。經過交流工作人員發現申請人熊某有智力缺陷,無法清楚表達訴求,工作人員立即與其家屬取得聯系,詳細了解了基本案件事實和訴求。2022年5月31日,熊某借款6萬元給周某,并約定于2023年5月31日還款,到期后欠款人周某拒絕還款并將熊某聯系方式拉黑,此次前來的目的是申請法律援助,通過訴訟的途徑追回借款。
廣安區法律援助中心根據案情,確定本案屬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不在《法律援助法》規定的具體的八類案件范圍。但是區法律援助中心認為申請人熊某夫妻二人都是殘疾人,分別是智力二級殘疾和聽力二級殘疾,沒有經濟條件聘請專業律師,無法很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且夫妻二人均是環衛工人,家庭收入較低,出借的6萬元實屬來之不易,廣安區法律援助中心當即受理熊某的申請,并指派有豐富經驗的法律服務人員跟蹤辦理。
接受指派后,承辦人員考慮到受援人熊某的工作性質以及身體情況,承辦人為熊某提供了“上門服務”,在熊某工作的街道會見了熊某,及時就案件發生的具體情況欠款的具體數額以及手頭留存的證據進行了充分的梳理,并于6月8日向廣安區人民法院提交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并提起訴訟。
本次法律援助案件在3日內完成了全部起訴準備事宜,體現了廣安區法律援助中心“便捷、高效”的工作要求,“依法維權、匡扶正義,勇做困難弱勢群體的保護者”的工作理念,“應援盡援,促進公平正義”的工作目標。在接下來的工作中,廣安區法律援助中心將繼續情系困難群眾,積極主動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傾心盡力維護好困難群眾的合法權益,讓群眾享受到便捷規范、高質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務。(作者單位:廣安市廣安區法律援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