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機動車數量的激增,考取駕照成為許多人生活中重要的一環。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群眾急于獲取駕照的心理,編造各種謊言實施詐騙,嚴重侵害了人民群眾的財產權益,也擾亂了正常的社會秩序。近日,澤普縣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代辦駕駛證的詐騙案。
基本案情:
某次閑聊中,肖某得知羅某和凱某沒時間考取機動車駕駛資格證,稱其可以找人代辦,只需參加科目一、科目四,提供相關報考資料就可以辦理。肖某通過言語詐騙方式,收取羅某和凱某六千余元費用。
經公安機關偵查,肖某通過詐騙方式獲取的六千余元費用全部用于個人揮霍。
法院判決:
經澤普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肖某無視國法,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有能力辦理機動車駕駛證,騙取被害人錢財,導致被害人財產損失六千余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之規定,構成詐騙罪。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法官提醒:
駕駛證是國家法律規定的機動車駕駛人必須持有的證件,其取得必須通過正規渠道,參加并通過車管部門統一組織的考試。任何聲稱可以通過非正規途徑快速辦理駕照的廣告或承諾,都是不可信的。
購買駕駛證、找人代考等行為不僅違法,而且嚴重危害公共交通安全。駕駛是一項技能,必須通過學習和實踐來掌握。廣大公眾應增強法律意識,自覺抵制非法辦證行為。報考駕照應選擇有資質的正規駕校,通過正規渠道報名和考試。在報名前,應仔細核實駕校的資質和信譽,避免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