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人生重要旅程,閃婚夫妻因了解不足、長期分居致婚姻裂痕時,法律如何介入?澤普縣人民法院調解的一起離婚糾紛,為我們呈現司法化解家庭矛盾的路徑。
【案情回顧】
原告萊某某與被告陳某某于2021年1月自由戀愛相識,2022年2月登記結婚,婚后育有一女。但因婚前戀愛時間短,雙方了解不充分,婚后又長期分居,夫妻關系逐漸惡化。2025年6月16日,萊某某向澤普縣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請求解除婚姻關系,并主張女兒由被告陳某某撫養。
【調解過程】
法院受理后,迅速啟動庭前調解程序。承辦法官深入挖掘雙方訴求與矛盾根源,憑借專業法律素養和豐富調解經驗,從法律規定、親情維系、子女成長等維度耐心勸解。最終,雙方達成一致:自愿離婚,女兒由陳某某撫養,萊某某自2025年7月起,每月15日前支付撫養費800元,同時享有探望權,具體探望細節由雙方協商確定。
【法官提醒】
萊某某和陳某某的案例,折射出閃婚夫妻因了解不足、長期分居引發婚姻危機的出普遍問題。戀愛自由雖賦予追求幸福的權利,但閃婚缺乏足夠磨合,易埋下矛盾隱患,需理性對待。婚姻不僅是情感聯結,更是法律關系,遇矛盾應依法理性化解。離婚后,父母對孩子的關愛與撫養不能缺位。撫養費是孩子成長的保障,若因物價上漲、教育醫療費用增加等,子女可主張增加撫養費,先協商,協商不成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同時,合理探視利于孩子心理健康,父母應圍繞子女成長保持溝通,避免糾紛影響孩子情感與心理發展。
此次調解,及時化解糾紛,既避免雙方對簿公堂激化矛盾,又最大程度降低婚姻糾紛對未成年子女的傷害,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深度融合。澤普縣人民法院將堅守司法為民理念,依托多元化解紛機制,以專業調解+溫情疏導,把矛盾化解在萌芽,減輕群眾訴累,優化司法服務,用優質、高效、暖心的司法保障,守護家庭和諧,護航社會穩定發展。(作者單位:澤普縣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