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冷水江市一起看似普通的執法事件,撕開了基層權力異化的暗瘡:兩名執法人員踏入企業大門,開口竟是要企業“幫助完成”2000元行政處罰任務。遭拒后,執法檢查的利器瞬間出鞘。當執法者口中的“任務”與腰包里的禮品交織,這場以法律之名的拜訪,已淪為一場赤裸的權力尋租。2000元數額雖小,折射的卻是執法生態中令人憂心的癌變——罰款任務化,已成為懸在企業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
這起事件最刺目的不是2000元的數字,而是“任務”二字背后的權力邏輯。當執法人員將行政處罰明碼標價為待完成的“任務指標”,執法行為便徹底異化為交易游戲。企業若順從繳納,便可能逃過“針對性檢查”;一旦拒絕,執法大棒立即落下。這種“任務式執法”在本質上是將公共權力私有化,把執法檢查扭曲為一種可議價的服務。正如輿論尖銳指出的:“手握權力的執法者成了‘甲方’”,執法的嚴肅性與公正性在討價還價中蕩然無存。
“攤派罰款”的毒瘤一旦生根,便在三個層面迅速蔓延:法治權威崩塌、企業安全感喪失、政府公信力瓦解。當冷水江的企業主面對“不交錢就檢查”的潛規則,其對法治環境的信心必然動搖。更深遠的是,這類行為直接沖擊實體經濟的根基——投資與生產的積極性。有媒體一針見血地指出:企業對一地營商環境的感知,正系于基層執法是否背離公正性這一細微處。執法者的一次違規攤派,足以澆滅一群企業家的熱情。
攤派罰款的病灶深處,盤踞著三重病根:法治意識淡薄、監督機制失效、考核體系扭曲。在冷水江事件中,網友的追問直指核心:“為何對企業進行罰款成了任務且有明確額度?攤派給企業的罰款任務又是誰攤派給兩名執法人員的?”這些疑問揭開了個案背后的系統性病灶。當執法部門將罰沒收入與經費保障、績效考核隱性掛鉤,一線人員便淪為“創收工具”。類似現象早有預警——輝南縣朝陽鎮2023年的專項整治方案中,早已將“趨利性執法”列為重點打擊對象,直指“違反規定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下達或變相下達罰沒款指標”的痼疾。
根治執法異化之痛,需在制度牢籠上鍛造三重鎖鏈:問責利器、透明機制、文化重構。冷水江市對兩名涉事人員給予免職、記過等處分,展現了糾錯的姿態。但這遠遠不夠。真正有效的治理應當如深圳市坂田街道探索的路徑:前移監督關口,讓紀檢力量深入執法部署會、隱患整治現場;延伸監督觸角,通過廉政監督卡、群眾投訴分析捕捉異常信號;強化建章立制,用執法記錄儀全程記錄、修訂管理細則堵住漏洞。當技術監督與制度約束形成合力,執法者的一舉一動便難以遁形。
更深層的變革在于執法理念的重塑。湖南2025年發布的涉企行政復議典型案例傳遞出清晰信號:執法需要“力度、深度與溫度”的統一。東莞黃江鎮推行“一村一片長”的實踐則表明,當執法力量真正下沉社區,通過“六巡三訪一執法”融入基層治理網絡,管理便從“重后端執法”轉向“重前段管理”。這種貼近式服務,正是祛除“以罰代管”痼疾的良方。
發生在冷水江的“2000元罰款任務”事件,恰似一柄刺向營商環境的匕首。對責任人的處分是必要的第一步,但若止步于此,無異于揚湯止沸。唯有深挖“誰在攤派任務”的制度病根,以“刀刃向內”的勇氣重塑執法邏輯,才能讓每一雙執法之手真正托起法治的天平。當執法者不再數著罰單過日子,企業才能安心看著報表謀發展——這不僅是營商環境的晴雨表,更是法治文明的試金石。(作者單位:新城鎮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