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建設,由于項目龐大,涉及人員眾多,這就給了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機。近日,白河林區基層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盜竊高鐵工地鋼材的案件。
案情簡介:
2023年4月,劉某發現高鐵建設工地的某個施工地點無人看守,便利用自己的皮卡車偷偷盜取工地的鋼筋,并出售給廢品回收站,前前后后共偷了10次,獲利1萬余元。工地報警后,劉某心生恐懼,選擇主動投案,并主動退賠被害人的損失,取得了諒解。經鑒定被盜物品評估價值為1.2萬余元。
法院審理:
經白河林區基層法院依法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盜竊罪。因被告人劉某主動投案,并退賠被害人損失,取得被害人諒解,且認罪認罰,法院依法對其從寬處理,最后判決被告人劉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
法官提醒:
我們切莫因為一時貪念,心存僥幸,以身試法,最后讓自己身陷囹圄,追悔莫及。希望大家都能自食其力,做遵紀守法的公民。同時也提醒大家,要隨時隨地繃緊安全防范這根弦,保護好自身的財產安全。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作者單位:白河林區基層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