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直面群眾的“最后一公里”踐行者,基層干部對八項規定精神的體悟,不應停留在文件學習,而要轉化為走村入戶的腳步、破解難題的擔當、服務民生的溫度。
“減”形式之贅,增服務之效,讓八項規定為基層“松綁”。
曾幾何時,基層“表海”“會海”泛濫:防汛一線干部忙著填報表,卻顧不上排查危房;鄉村振興項目剛動工,就急著準備迎檢材料。八項規定直指形式主義要害,推動基層從“重痕跡”向“重實績”轉變。當文山會海“瘦下來”,干部才能把心思放在群眾炕頭——幫獨居老人辦醫保、為滯銷果蔬找銷路。這種“減法”不是工作縮水,而是用作風“瘦身”換取服務“強身”,讓基層治理回歸“民有所呼、我有所應”的本質。
“守”紀律之弦,破“微腐敗”之弊,讓八項規定為權力“上鎖”。
基層權力雖小,卻直接觸碰群眾利益。八項規定嚴禁“微腐敗”,正是給基層干部敲響警鐘。現實中,少數干部把“小恩小惠”當“人之常情”,卻不知一碗宴請可能寒了百姓心,一條香煙可能蛀空公信力。八項規定劃出的紅線,恰是保護干部的“安全線”——當基層干部在低保評審中嚴守標準、在項目招標中拒絕“勾兌”,群眾眼中的信任才會更真切。就像陜北窯洞前的老黨員常說:“干部不拿群眾一針一線,腰桿才能挺得直。”
“承”實干之魂,燃奮斗之火,讓八項規定為初心“續航”。
八項規定的內核是“為民”,這與基層工作的本質高度契合。云南一位駐村第一書記踐行規定精神,帶著村民肩挑背扛修水渠,自己卻常年穿磨破的膠鞋;陜西某社區干部為落實“簡辦紅白事”倡議,帶頭給兒子辦了場“瓜子糖果宴”。這些鮮活實踐證明,八項規定不是冷冰冰的條文,而是滾燙的行動指南。基層干部學規定,就要像“老黃牛”一樣把身子沉進泥土,在征地拆遷中敢啃“硬骨頭”,在矛盾調解中敢當“和事佬”,用“土辦法”解“真難題”。當干部的腳印留在泥濘田埂、汗水灑在扶貧車間,群眾自然會豎起大拇指:“這才是共產黨的好干部。”
站在新的歷史節點,八項規定精神如春風化雨,持續滋養基層沃土。基層干部當以規定為鏡,常照作風之垢;以規定為尺,常量行為之偏。唯有把“嚴”的主基調刻進骨子里,把“實”的好作風融入血脈中,才能在鄉村振興、基層治理的考場上交出群眾滿意的答卷,讓八項規定精神在基層落地生根、枝繁葉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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