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痛經假話題再次沖上熱搜。據不完全統計,全國已有包括上海、廣東、浙江、云南等20個省份,在地方性法規中明確了女性勞動者的這一權益。(7月13日《南方都市報》)
“痛經不是病,痛起來真要命”,這是很多經期女性的一大困擾。據不完全統計,我國半數女性受到痛經困擾,全球2%-29%的女性經歷過重度痛經。而據了解,對于很多職場女性來說,痛經不僅會影響日常生活,更會影響正常工作。于是,很多職場女性熱切期盼能有一個“痛經假”,以緩解痛經疼痛。
但事實上,由于痛經不是病,很多用人單位往往不會對痛經女性職工“開口子”,不是不予以準假,就是拿“矯情”來嘲諷,這讓眾多痛經女性職工不得不忍痛正常上班。
殊不知,如果女性職工在嚴重痛經的幾天里,還要如往常一樣擠早高峰的公交、地鐵,甚至要經歷一兩小時的極端通勤,必然會加劇身體上的不適感。而且,痛經發作時,人很容易感到疲勞,疼痛感的存在也讓人很難集中精力工作,要求嚴重痛經的女性職工按時到崗上班,既難以保證工作效率,也不利于緩解病痛。可見,痛經不予準假,既不利于工作,也不利于健康。
令人欣喜的是,目前全國已有上海、廣東、浙江、云南等20個省份出臺地方性法規,明確女性職工重度痛經可休“痛經假”,對于飽受痛經的女性職工而言,這無疑是一個福音。
一方面,有了“痛經假”,痛經女性職工就可名正言順地向用人單位請假,無需擔憂用人單位不予準假而選擇忍痛上班。另一方面,有了“痛經假”,用人單位就必須嚴格遵守相關規定,不能再像往常那樣任性地拒絕痛經女性職工的請假需求。同時,有了“痛經假”,一旦女性職工遭遇用人單位的不予準假,相關執法部門就可有“法”可依,有“規”可循,從而倒逼用人單位依法依規準予請假。
但筆者以為,痛經假不能“一設了之”,落實才是關鍵。這就需要國家層面和用人單位的“雙向奔赴”,比如,設立了“痛經假”,對于用人單位而言,肯定會增加管理成本和難度,甚至會對用人單位的正常運營造成一定的影響。這就要求相關職能部門要給予用人單位一定的政策傾斜,不妨在減免稅收、補助頂崗人員薪資福利等方面給予更多的優惠,確保“痛經假”順利落地。
此外,用人單位也應積極承擔起社會責任,既要不折不扣地落實好“痛經假”,又要切實尊重女性職工的健康權益,平衡好企業利益與員工權益,讓“痛經假”不會成為“紙上福利”。如此,“痛經假”才能真正成為女性職工的“暖心假”。(浙江省開化縣教師進修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