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法治社會里
公平正義不僅僅體現在判決書上
更在于執行過程中的溫情與理解
讓我們一起走進岳普湖縣人民法院
去看看執行法官
執行過程中的溫暖與人性光輝
“你們工作這么忙,還專門跑一趟送來執行款,真是太謝謝你們了”。看到法院執行干警冒著酷暑天氣上門送執行款,麥某非常激動,對執行干警連聲稱贊。
6月23日,岳普湖縣人民法院執行干警驅車30公里來到申請執行人麥某家中給麥某送去執行款,在維護申請執行人合法權益的同時,讓群眾切實感受到了司法的溫情。
基本案情
2023年3月,艾某在麥某處拿走價值206390元建筑材料,到約定期限后艾某以沒錢為由拒絕還款。2023年9月14日,經法院主持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艾某當場履行了106390元欠款,剩余欠款雙方約定2024年5月30日前履行完畢。
2024年6月4日,因艾某未履行還款義務,麥某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經執行法官上門釋法析理,并動員艾某的親屬做工作。6月22日,艾某履行了100000元的還款義務。執行法官立即與麥某取得聯系,向其說明案款到位的情況,并讓麥某及時到法院領取執行款。麥某稱:由于數日來天氣陰雨不斷,正趕在夏收農忙時節,使小麥收獲的難度加大,自己需在家里忙農活,過一段時間過來領取。為了不影響麥某家中的農活,并盡快使麥某拿到案款,執行干警決定驅車將案款送至麥某家中。第二天一大早,執行干警驅車30公里趕到位于岳普湖縣某鄉某村的麥某家中,為在田間勞作的麥某現場辦理了領款手續,并當場把案款交付給了麥某。
上門為申請人辦理領款手續
打通了司法為民的“最后一公里”
讓當事人合法權益變成真金白銀
獲得當事人及家屬紛紛點贊
岳普湖縣人民法院執行法官堅持
“如我在執”的同理心
走進當事人的內心
在法理與情理之中
探尋解決人民急難愁盼問題的路徑
用最優質量、最高效率、最佳效果
處理好每一個“小案”
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 (新疆喀什地區岳普湖縣人民法院)